平顶山鑫泉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在平顶山市舞钢市枣林镇迎宾大道张卜庄仓里店对面(原玻璃厂老院)建设年加工处理15万吨钢渣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办公室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的污染防治设施。 2020年5月10,平顶山鑫泉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鼎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平顶山鑫泉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处理15万吨钢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环评报告于2020年7月27日取得了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舞钢分局批复(舞环表【2020】029号)。项目排污登记已于2025年1月办理完成。 该项目实际总投资650万元,占地面积7000m2,年加工处理 15 万吨钢渣。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建设完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要求,建设单位需查清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工程设计文件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的落实情况,调查分析工程在建设和试运行期间对环境造成的实际影响及可能存在的潜在影响,是否已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预防、减缓和补救措施,全面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提供依据。 根据建设项目自查情况,项目目前已投入运行。项目主体未发生重大变动,满足验收条件。 平顶山鑫泉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0日成立验收小组,主持竣工环保验收工作。验收范围为项目环评涉及全部内容,总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企业于2024年11月15日委托河南中碳应用监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其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验收监测,监测公司通过勘查现场与核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24年11月20日确定了环保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24年12月26日~2024年12月27日进行了竣工验收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随后,平顶山鑫泉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环境保护部)有关要求,开展相关验收工作,并为该项目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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