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441825004010GB01212地块。 占地面积:3852.25m2 地理位置:位于清远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新村连山第一小学前,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2.075402°,北纬24.565511°。 土地使用权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可知,地块现状主要为钻探施工开挖的道路,东侧及北侧边缘为荒地,土壤裸露。 未来规划: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淮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土地开发储备中心委托广东淮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441825004010GB012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4年6月~2025年3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村民食用的水稻和玉米。现状地块现状主要为钻探施工开挖的道路,东侧及北侧边缘为荒地,土壤裸露。历史上未从事过工业生产活动,地块内未进行过规模化养殖,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运输,也从未涉及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管线排污等问题。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主要为农用地、道路、学校等,并且经过分析得知,不涉及工业企业,因此周边环境对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文化活动设施用地(A22)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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