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委托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公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哈巴河县铁热克提乡-第十师白沙湖景区公路 2、建设地点:位于新疆建设兵团第十师185团及自治区哈巴河县境内 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全线按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线全长114.883公里。其中起点铁热克提至加那尕什(K0+000~K96+90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8.5m;加那尕什至止点白沙湖景区(K96+900~K114+882.620)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全线设置桥梁1681米/15座,其中大桥1196米/5座,中桥428米/7座,小桥57米/3座,桥梁长度占路线总长的1.46%;涵洞271道,平面交叉58处,设置停车区2处,养护工区2处、路段监控通信站1处(与养护工区合建)。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单位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龙山路306号 联系人:孙建 电话:18845999019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邦康设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阿勒泰路2号嘉和园小区雅苑1栋9层1单元902 联系人:刘成伟 联系电话:1952509294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交通运输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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