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竣工、调试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设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14号),现将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竣工、调试公示如下: 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委托东科沐创工程咨询(鞍山)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编制了《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5年3月25日取得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岫岩分局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岫环审字[2025]04号)。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石英砂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苏子沟镇苏子沟村 建设内容: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为21403㎡,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7540.7㎡,企业其余面积为其他项目预留地,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本项目总投资为7100万元,利用原有的生产车间、成品库房、分级楼、污泥暂存库、综合楼等,不新增生产厂房等建构筑物进行生产,年产8万吨石英砂。 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1、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2025年6月; 2、调试起止日期:2025年6月8日至2025年9月8日 三、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岫岩满族自治县贵嘉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1350555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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