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く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海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泡沫包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海亚塑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泡沫包装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南塘1号 建设单位:嘉兴海亚塑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嘉兴海亚塑业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南塘1号,为了适应市场需求,以求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嘉兴海亚塑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800 万元,租赁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南塘 1 号浙江中元包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 2 号厂房第一层作为生产车间,购置 EPS 泡沫成型机(全自动)、蒸汽机、发泡机、空压机、真空泵系统、冷却塔等设备建设年产500万套泡沫包装建设项目,项目实施后,将形成年产500万套泡沫包装的生产能力。 年产500万套泡沫包装建设项目于2025年7月5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7月21日竣工并开始调试。目前该工程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10月20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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