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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高新智慧城一期二批次土地(B-01-04地块、B-03-02地块、B-03-07地块)位于云南省玉溪高新区高龙潭片区,项目用地共有3个地块,包括B-01-04地块、B-03-02地块、B-03-07地块,总占地面积95637m2(143.4555亩)。根据2021年最新的《玉溪高新生态智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3个地块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其中B-01-04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B-03-02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B-03-07地块规划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医院用地、社会福利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委托,我公司开展了本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使用现状和历史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求证。 资料分析:通过对收集资料的分析,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生产活动,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未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 现场踏勘: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通过现场踏勘、观察、记录与分析。三个地块现状均为空地,地块历史上均为农用地,未发现有工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现象。 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为农用地,地块历史上未出让过,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地块历史上未发生过化学品泄漏事故或其他环境污染事故;地块内无油品的地下储罐或地下输送管道;土壤及地下水未发现有污染情况等。 地块周边污染源:B-03-02地块、B-03-07地块地块周边未发现有工业企业经营活动的现象,不存在可能的污染源;B-01-04地块:相邻地块现状主要为居民区、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根据原云南玉加宝人造板有限公司的调查资料,该厂主要进行中(高)密度板、集成材、强化木地板及生物质固体颗粒成型燃料生产,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等“6+1”企业,相邻地块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质的使用、生产、贮存,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异常现象(包括罐、槽泄漏以及废物临时堆放污染痕迹)。 综上,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得到信息的分析,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规范要求,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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