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发财蟹 于 2025-12-8 16:26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く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く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嘉兴市创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取暖器技改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嘉兴市创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取暖器技改项目 项目地点: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庆元路 454 号 建设单位:嘉兴市创美电器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单位为嘉兴市创美电器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庆元路 454 号,租用嘉兴市秀洲区王店东方电器塑料厂现有厂房,建筑面积共计5670.3平方米,购置注塑机、吸料机、自动流水线等设备,形成年产40万台取暖器的生产能力,目前该工程项目先行上马部分设备,实际形成年产 26.6 万台取暖器生产能力。 嘉兴市创美电器有限公司年产40万台取暖器技改项目于2025年9月24日开工建设,于2025年10月13日竣工并开始调试。目前该工程项目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01月06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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