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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依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28/12万吨/年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 (2)建设单位: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4)项目概要: 项目主要以液体己内酰胺为原料,生产28万吨/年聚酰胺和12.5万吨/年BOPA薄膜。主要建设综合办公楼、管控中心、聚合厂房、1#膜生产厂房、2#膜生产厂房、3#膜生产厂房、1#成品库、2#成品库、辅材库、危废暂存库、机修车间、辅房、门卫室、冷冻站/循环水站、萃取水纯化,变电所、配电所,热媒站、消防水站、监控池及事故池,萃取水罐组、已内酰胺罐组,管廊管架,又车充电棚、停车场及配套公用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南省广新聚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溪片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3487708978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湖南衡润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长湖路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30-2295166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程序:接受委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范围和内容-环境现状质量调查-环境影响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公众将贯穿其中。 主要的工作内容有:工程污染源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环保措施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下文附件。或直接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获得,具体网址: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如果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在大气、水、噪声及其他方面的环境影响有任何疑问或建议,或者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措施有任何的建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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