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经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1.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农副产品冷链物流园项目 项目地点: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凤凰大街与淮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建设内容: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租赁潍坊瑞智游艇有限公司土地100亩,根据潍坊瑞智游艇有限公司出具的土地证(潍国用(2011)第D054号),项目占地类型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该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占地面积66666.7m2,建筑面积35079.24m2;建设有三座冷库、屠宰车间、肉类加工车间、闲置车间、预留车间、展厅等,配套建设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办公等其他设施;项目建成后具备年屠宰肉鸡1200万只,农副产品年交易配送能力10万吨,年加工鸡肉制品4500吨的生产能力。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提取码:fj2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建设单位——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查阅时间:2021年9月15日-2021年9月24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建设单位: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道凤凰大街与淮安路交叉口西北角 联系人:于经理 联系电话:19953633492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以厂区为中心,边长3km的范围内的公众。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果公众对本项目有任何意见,可按要求填写完成“公众意见表”,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去建设单位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应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告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鸢之味食品有限公司
2021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