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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札达县底雅镇边境小镇建设项目六个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由于地块一、地块二、地块三、地块四、地块五、地块六皆归属于札达县底雅镇人民政府,且地理位置紧邻,规划类型相同,未来规划为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故本报告将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状况进行合并编写) 占地面积:457128.36m2(其中地块一面积为436720.39m2,地块二面积为3243.36m2,地块三面积为12950.18m2,地块四面积为390.06m2,地块五面积为1867.67m2,地块六面积为1956.70m2) 地理位置: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底雅乡底雅村 四至范围:地块一东侧为S302道路,南侧为朗钦藏布,西、北侧为天然牧草地;地块二东、北侧为朗钦藏布,南、西侧为天然牧草地;地块三东、南、西侧为天然牧草地,北侧为札达县底雅镇人民政府;地块四东、南侧为天然牧草地,西、北侧为朗钦藏布;地块五东、北、南侧为天然牧草地、西侧为朗钦藏布;地块六四至均为天然牧草地 中心地理坐标:东经78.86739°,北纬31.78682° 土地使用权人:札达县底雅镇人民政府 地块土地现状情况:通过现场踏勘可知,本地块原为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国有用地,地块一现状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底雅村、底雅边境派出所、底雅乡人民政府、底雅乡小学、底雅乡人民法院、底雅村党群综合活动中心、底雅乡卫生院和林地,其他五个地块现状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未来规划为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目前为用地预审环节,项目尚未开展建设。 未来规划: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方宇勘测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原为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国有用地(天然牧草地、林地、农村道路、村庄、河流水面、内陆滩涂、裸岩石砾地),现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我司接受调查委托工作,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札达县底雅镇边境小镇建设项目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札达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2035年)》、《札达县底雅镇边境小镇建设项目六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审核意见》及《札达县2025年度第六批次村镇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内土地利用现状图的2010年国土变更数据,原为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国有用地(天然牧草地、林地、农村道路、村庄、河流水面、内陆滩涂、裸岩石砾地),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中的农村宅基地(0703)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的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该地块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调查单位于2025年12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形式对本地块进行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得知,本地块原为西藏阿里地区札达县人民政府国有用地,历史以前为天然牧草地、林地、农村道路、村庄、河流水面、内陆滩涂、裸岩石砾地;地块一现状主要为天然牧草地、底雅村、底雅边境派出所、底雅乡人民政府、底雅乡小学、底雅乡人民法院、底雅村党群综合活动中心、底雅乡卫生院和林地,其他五个地块现状主要为天然牧草地;未来规划为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目前为用地预审环节,项目尚未开展建设。通过调查可以证明地块内潜在污染源对调查地块环境影响较小。 三、初步调查结论 结合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影像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相关资料较齐全,判断依据充分。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可以接受。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可以在第一阶段结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无需进行第二阶段调查,调查地块可以作为农村宅基地(0703)、教育用地(0804)、医疗卫生用地(0806)、机关团体用地(0801)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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