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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姓龙围复建安置房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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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姓龙围复建安置房及周边相邻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40169.39m2
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博大学校以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04523°,北纬23.535171°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禾仓村姓龙股份合作
地块现状:根据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主要为姓龙围村宅基地;东侧为林地;西南侧为荒地,土壤裸露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生产防护绿地(G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广州助绿科技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生产防护绿地(G2),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托后,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姓龙围复建安置房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7~202511,我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调查面积为40169.39m2该地块目前主要为姓龙围村宅基地;东侧为林地;西南侧为荒地,土壤裸露。调查地块未涉及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及输送、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倾倒与填埋等,也未涉及污水管道。根据调查地块历史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结果,地块内历史涉及从化选矿厂、从化大理石厂。位于地块东南角,占地面积约为3000m2。地块目前主要为姓龙围村宅基地及农用地;东侧为林地;西南侧为荒地,土壤裸露。2011地块西南侧鱼塘存在外来填土,且填土来源清晰。根据上述污染识别,该地块历史上存在从化选矿厂、从化大理石厂区域、鱼塘填土区域及停车场,因此将上述区域作为重点关注区域,占地面积为9000m2,主要关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铅、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选矿常用药剂相关)、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16项)
调查地块周边50m范围内主要有农用地、学校、道路、居住区。通过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可知,相邻地块周边历史上一直以居住区为主,2011年开始建设名城御景绿洲小区后相邻地块南侧原有鱼塘变更为荒地;2018年调查地块南侧紧邻处正在建设博大学校。调查地块外50m无工业企业活动,相邻地块主要考虑周边50m范围的工业企业对调查地块的影响。因此,认为相邻地块对调查地块造成土壤环境及地下水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潜在污染因子为:重金属(铅、锌)、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选矿常用药剂相关)、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16项)
三、初步采样调查
调查地块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初步采样调查时间为20251113~20251117日。本次调查现场钻孔与建井由广州助绿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现场采样及分析检测则由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依据第一阶段土壤调查结果,调查地块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40×40m网格10100m网格在地块内进行布点,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2个(含对照点位2个)、土壤样品53含对照点样品2,地下水监测井点位3个、地下水样品4(含平行样1个)
评价标准: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生产防护绿地(G2),用地类型属于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得出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EPA区域筛选水平(RSL,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相关风险筛选值作为限值;地下水限值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类标准限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得出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筛选值EPA区域筛选水平(RSL, Regional Screening Levels)相关风险筛选值作为限值
根据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相关推导值及选取的相关限值。根据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存在超标情况,除浑浊度以外的指标的浓度均满足或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类标准限值、相关推导值及选取的相关限值且地下水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基本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不纳入地块关注污染物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其它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地下水的监测指标的浓度均低于GB/T 14848-2017II类标准限值、相关推导值及选取的相关限值。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生产防护绿地(G2)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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