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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福清市政府储备地2013-050号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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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7 16:0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清市政府储备地2013-050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为闲置空地,占地面积44108 m2
本项目地块为宏路街道溪下村集体属地,2019年之前为当地村民的集体用地,主要用于村民居住,地块西南部为农用耕地2019年之后,除几间《福清市不可移动文物》中涉及古厝(已划定红线)外全村拆迁,至今空闲。根据《福清市商服住宅项目规划条件函》(融规地〔2020〕第 100 号),地块按照规划要求,建设G0501 零售商业用地及G0701 城镇住宅用地。
随着环境保护问题日益被重视,为加强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环境监督管理,预防和控制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第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现场快速检测及相关资料分析,该地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可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条例,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可作为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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