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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概况 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长者服务中心项目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东莞市长安镇新民社区。地块东至堤围路,南至茅洲河工业文明展示馆,西至河道及新民环保园A区,北至东莞市富邦塑胶模具科技有限公司。地块占地面积为2365.46m2,地块历史至今用途按时间顺序依次为闲置荒地、池塘、电镀企业的宿舍、配电房、成品仓库以及办公室,未来规划为其他公共设施用地(C9),根据《东莞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方案》(东环〔2022〕164号)的相关要求,该项目地块纳入联动监管范围内。因此土地使用权人须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调查结果汇总 在初调阶段,共布设土壤采样点4个,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20个土壤样品(不含2个对照点样品,不含平行样),地下水监测井4座,采集了4个地下水样品(不含平行样);经检测分析,有1个初调点位存在镍超筛情况,2个点位存在土壤氟化物超筛情况,土壤中污染因子镍、氟化物超过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氟化物超《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Ⅳ类标准,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在详调阶段,共布设15个土壤详调点位(其中土壤镍详调点位9个,土壤氟化物详调点位10个,土壤镍和氟化物共用详调点位4个),采集土壤样品75组(包含9个现场平行样),分别为:75 组 pH土壤样品;39组镍土壤样品;41组氟化物土壤样品(不含现场平行样)。经分析检测,土壤镍详细调查点位共计9个,采集土壤样品39组,均未超一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土壤氟化物详细调查点位共计10个,采集土壤氟化物样品41组,有1组样品超筛,具体为XS3(0.5~1m),其他土壤氟化物样品均未超筛。 综上,土壤镍、氟化物存在超筛情况,具体如下所示: (1)监测镍的64组样品中,1 组样品超过筛选值,超筛样品占比1.56%,经矢量图测量,超筛面积约为148.48m2; (2)监测氟化物的66组样品中,4组样品超过筛选值,超筛样品占比6.1%,经矢量图测量,超筛面积约为358.98m2; (3)地块内共存在4个土壤超标点位,土壤总超标面积约为487.61m2。 三、风险评估结果汇总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9)、《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试行)》及《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2024年),以儿童和成人为潜在暴露受体,以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为暴露途径,针对地块内的土壤污染物进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在本地块超筛范围内,土壤镍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危害未超过可接受水平,属于可接受水平;土壤氟化物的非致癌危害商超过可接受水平,对使用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地下水氟化物无暴露途径。因此,本地块超筛范围内土壤氟化物对未来场地作为第一类用地情景下人群健康风险不可接受。根据风险表征结果并结合业主单位建议,将土壤镍和氟化物的修复目标值分别设定为150mg/kg、1940mg/kg。初步估算地块土壤投影修复面积为487.61m2,修复总方量约为494.38m3,修复深度为0-2m。 四、修复技术 在前期调查评估报告结论的基础上,针对项目地块土壤重金属(镍、氟化物)污染,本方案建议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 五、二次污染防控 修复施工全过程采取二次污染防控措施,污染土开挖、修复、回填过程、外运、废水处理等过程注意污染介质造成二次污染,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有序收集并达标排放,扬尘及噪音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六、环境监理要求 按照广东省及东莞市相关要求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环境监理单位针对修复工程编制环境监理方案,并实施环境监理。 七、修复效果评估 按照本市相关要求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第三方环境监测单位针对修复工程编制修复效果评估方案,并实施验收监测及效果评估。 八、修复费用和工期 本项目修复工期预计57天,具体包括施工准备工作、施工阶段、效果评估阶段和评审归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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