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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康洁家居制品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5〕141号),我公司被列入2025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氮氧化物:0.613t/a、二氧化硫:0.204t/a、颗粒物:75.168t/a、VOCs:20.16t/a。 2024年颗粒物排放量4.05吨,二氧化硫排放量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0吨,VOCs排放量0.99吨。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帘机废水、喷淋塔喷淋废水、湿式打磨吸尘房除尘废水。水帘机废水排入水帘机循环水池,后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喷淋塔产生的喷淋废水首先排入喷淋废水收集池,经沉淀去除漆渣后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经预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水洗式打磨吸尘房除尘废水排入台面车间打磨吸尘房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台面打磨工序,不外排;台面车间下料、铣型工序废水排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抛光工序废水排入循环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因此,全厂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 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 |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环保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过滤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和废树脂、生产线(木质家具组装、台面粘接和吸塑门喷胶)产生的胶桶、木门车间喷漆工序产生的漆渣和废漆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包括木材边角料、石材边角料、废砂纸、废包装材料、废弃吸塑膜及生活垃圾,下料、拼板、精裁、封边、铣型、钻孔产生的木材边角料,台面下料、铣型产生的石材边角料,打磨工序产地废砂纸,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热压覆膜产生的废弃吸塑膜。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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