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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东部送出线路、220千伏南部送出线路、中部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环保之家网站(https://www.ep-home.cn/)进行《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东部送出线路、220千伏南部送出线路、中部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项目名称: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东部送出线路、220千伏南部送出线路、中部送出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和伊吾县内 建设单位:哈密新联民爆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华电喀什能源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2026年4月2日 附件: 《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东部送出线路、220千伏南部送出线路、中部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喀什华电“两个联营”配套新能源项目220千伏东部送出线路、220千伏南部送出线路、中部送出线路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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