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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开始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清洁生产审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夏洪强 3、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崔家峪镇上泉庄村东南520米处 4、行业类别:液压动力机械制造、表面处理、钢压延加工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有表面处理生产线一套和其他辅助生产设施以及公用设施等。原料钢管经酸洗、磷化、皂化等表面处理工序可生产冷拔管12000吨/年、油缸配件6万套/年,公司职工22人,实行一班制,年生产时间为2400h。 三、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运行产生的恶臭气体及盐酸储罐呼吸废气。 焊接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1mg/m³,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标准要求。 酸洗工序产生的酸雾经二级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氯化氢排放浓度为1.8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颗粒物厂界浓度为0.47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盐酸储罐呼吸废气氯化氢厂界浓度为0.044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2、废水 采用雨污分流制,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外排,拔前工序出拉力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内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一般固废主要为冷拔管生产过程锯割、镗床加工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油缸配件生产过程下料、镗床加工、机加工、铣磨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抛光工序产生的铁锈沉渣、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外卖废品收购站。酸洗工序产生的酸洗废液、磷化工序产生的磷化废液、皂化工序产生的皂化废水、各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及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皂化粉废包装袋以及磷化液废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全厂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或由专业公司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噪声:合理布局厂区,选择了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了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各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风险防范措施 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参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规定,编制了“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临沂市生态环境局沂水县分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71323-2022-013-L。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洪强 联系电话:15265188799 沂水广聚油缸制造有限公司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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