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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姓龙围复建安置房及周边相邻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占地面积:45867m2 地理位置:位于广州市从化区博大学校以北,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3.604523°,北纬23.535171°;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市从化区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广州市从化区江埔街禾仓村姓龙股份合作经济社 地块现状:根据现场踏勘,地块现状主要为姓龙围村宅基地;东侧为林地;西南侧为荒地,土壤裸露。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R2/B1/B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代申请单位: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R2/B1/B2),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地块因功能置转换带来新的环境问题,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要求,对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后续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 为保障地块土壤环境符合建设用地标准,广州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地块进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经过资料收集、现场勘查、现场走访和会谈、资料分析,在此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修订版)》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编制了《广州市从化区禾仓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姓龙围复建安置房及周边相邻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2025年7月~2025年11月。我司组织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进行现场踏勘,调查面积为45867m2。该地块目前主要为姓龙围村宅基地;东侧为林地;西南侧为荒地,土壤裸露。调查地块1963年以前为农用地及农村宅基地。地块内东南侧选矿厂成立于1963年左右,主要是对城郊麻村萤石矿浮选为主成立从化选矿厂,1971-1972年经技术改造转产铅锌选矿,变更为铅锌硫化矿选矿生产线。后续受矿产开发相关政策管控要求,铅锌选矿业务关停。1972年,厂区整体由从化大理石厂接管,转型开展石材加工生产,直至 2000 年左右大理石厂全面撤离厂区,拆除厂房后此区域为空地及林地,附近居民用于种植蔬菜及荔枝果园;地块内西侧及北侧历史至今均为姓龙围农村宅基地;地块内西南侧有一处鱼塘,于2011年底至2012年进行回填,填土来源于名城御景绿洲小区施工建设开挖地下室多余的土方,为普通素土,后经过平整及硬化后空置,2008年至今为停车场区域。 相邻地块主要以农用地、学校、道路、居住区为主。根据收集的历史资料。相邻地块东南面区域:周边历史上为从化选矿厂及大理石厂,选矿厂成立于1963年左右,主要是对城郊麻村萤石矿浮选为主成立从化选矿厂,1971-1972年经技术改造转产铅锌选矿,变更为铅锌硫化矿选矿生产线。1972年,厂区整体由从化大理石厂接管,转型开展石材加工生产,直至 2000 年左右大理石厂全面撤离厂区,拆除厂房后此区域为空地,2010年建设居民楼至今。西面区域:50年代前为农田,50年代初建设从化县砖瓦厂,后改名为从化县建材厂,该厂于90年代初期停产,建筑和设备于90年代末完全拆除,2008年至今为七星体育公园。南面区域:2011年前为鱼塘,鱼塘于2011年底至2012年进行回填,后经过平整后空置为荒地;2018年至今为博大学校。北面区域:该区域历史至今为空地及居民区。 通过资料收集和审阅、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调查地块及其周边进行了详细分析和污染识别,主要结论如下: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潜在关注污染物为:pH、重金属(铅、汞、镉、六价铬、砷、镍、锑、铜、锌、总铬、钒、钴、钼、铊)、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硫酸盐、多环芳烃(16项)。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在调查地块内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结合系统布点法在40m×40m网格及100m×100m网格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13个,用于检测调查地块内的土壤污染状况;地下水监测井3个,用于监测调查地块内浅层地下水的水质情况。土壤采样于2025年11月14日及2026年2月1日采样,地下水采样于2025年11月17日完成采样。为进一步核实原从化选矿厂、大理石厂核心生产区、原料运输路线、历史废水迁移路径、雨水汇流区及地块内水塘区域等重点污染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本次开展补充采样调查,共布设9个土壤补充监测点(BS1~BS9),同时设置2个土壤对照点(DS1~DS2)及4个地下水监测井(D1~D4),包含原有监测井与新增地下水点位,形成土壤+地下水完整监控网络。补充采样时间为 2026年3月24日—2026年4月4日。 初步采样调查在调查地块内的13个土壤采样孔中共采集并检测了63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调查地块外的2个土壤对照点采集了2个土壤样品(不包括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理化性质(pH值、水分)、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锌、多环芳烃(其余8项)。补充采样累计采集土壤样品48个,另采集土壤现场平行样6个。检测指标包括14项重金属(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铬、锑、锌、钒、钴、钼、铊)、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多环芳烃(其余8项)及 pH、水分等理化指标。 初步采样调查设置了3口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了3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检测指标包括:pH值、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砷、镉、铬(六价)、铜、铅、汞、镍、氰化物、氟化物、硫化物、锌、多环芳烃(16项)、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补充采样共设置了4个地下水监测井(D1~D4),包含原有监测井与新增地下水点位D4,检测指标新增了特征污染物:重金属(锑、钒、钴、钼、铊)及硫酸盐。 评价标准: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R2/B1/B2),用地类型属于第一类用地。本次调查土壤筛选值按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得出的第一类用地土壤风险筛选值为限值;地下水限值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计算得出的第一类用地地下水风险筛选值为限值。 根据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调查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相关推导值。根据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显示,地下水样品中浑浊度存在超标情况,除浑浊度以外的指标的浓度均满足或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及相关推导值。且地下水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基本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因此不纳入地块关注污染物。调查地块地下水污染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调查地块土壤中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和其它特征污染物的浓度均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的监测指标的浓度均低于(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及相关推导值。调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的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无需进行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可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兼容商务用地(R2/B1/B2)再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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