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郑小小 于 2021-10-10 16:21 编辑
广州南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斯五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州南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斯五金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占地面积:31533.34 m2
地理位置: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508号,中心坐标22.76194087°N、113.55485380°E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南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斯五金有限公司
地块规划:卫生医疗用地(A5)、公园绿地(G1)、商务设施用地(B2)和道路用地(S1)
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广东天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块检测单位:雷润检测科技(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华清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地块钻探单位:复力环保(广州)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相关文件,该地块拟转变为卫生医疗用地(A5)、公园绿地(G1)、商务设施用地(B2)和道路用地(S1)。受土地使用权人委托,广东天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调查范围:本报告调查范围为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508号,东至中国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和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西至大涌东路、北至工业五路、南至环市大道,总面积共31533.34 m2。
评价标准:本调查地块规划用地为卫生医疗用地(A5)、公园绿地(G1)、商务设施用地(B2)和道路用地(S1),按照从严考虑,本项目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粤水资源〔2009〕19号),调查地块所在区域的浅层地下水划定为“珠江三角洲广州海珠至南沙不宜开采区”,根据《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粤环办〔2020〕67号)的规定,“地下水污染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中的Ⅳ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起始时间为2021年9月。根据第一阶段的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历史经营情况较为简单、历史沿革比较清楚。
根据资料收集和历史卫星影像图了解到,调查地块1995年之前为农用地,1995年广州南沙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凯斯五金有限公司在此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金属制滑轨制造、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五金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批发、房屋租赁、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以及五金配件制造、加工,2021年6月企业停工停产,一直闲置至今。
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如下:
(1)地块外北侧:一直为农用地。
(2)地块外东北侧:历史上曾为农用地,2001广州南沙澳美发金属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建成投产,一直生产经营至今。
(3)地块外东侧:历史上曾为农用地,1996年建设成为中铁五局路桥工程处,2009年更名为中国中铁五局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一直经营至今。
(4)地块外东南侧:历史上曾为荒地和临街店铺,2013年广州寰宇运输有限公司在此投产经营,作为运输车辆停车场,一直经营至今。
(5)地块外南侧:一直为环市大道。
(6)地块外西侧:历史上曾为农用地,1993年恒美印务(番禺南沙)有限公司在此建成投产,2008年更名为恒美印务(广州)有限公司,一直生产经营至今。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调查地块潜在关注的污染物为铜、铅、锌、钡、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苯、甲苯、二甲苯,周边潜在关注的污染物为铜、铅、六价铬、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氨氮、总磷、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
综上,本项目重点关注的指标为铜、铅、锌、钡、六价铬、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氨氮、总磷、甲醛、苯、甲苯和二甲苯。
三、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污染识别情况,调查地块共布设了24个土壤点位和5个地下水监测点位。其中,调查地块重点关注区域为企业各生产功能区及停车场等区域,面积为24590 m2,布设了22个土壤点位,布点密度为1117.73 m2/个;非重点区域面积为6943.34 m2,布设了2个土壤点位,布点密度为3471.67 m2/个,符合相关导则的要求。此外在地块外东北边943m的黄山鲁森林公园和东南边690m的天山上各布设一个对照点。考虑到调查地块周边企业生产年限较长、生产规模较大、与调查地块距离较近,可能通过土壤、地下水或地表雨水等途经对调查地块产生影响,因此将周边关注污染物作为所有点位的检测指标。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1年09月16日至18日, 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出相应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外采集土壤对照点样品2个,位于地块外东北边943m的黄山鲁森林公园和东南边690m的天山上,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附加项重金属(2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和甲醛。
检测结果显示,土壤重金属砷、镉、汞、铜、锌、铅、镍和钡均有检出;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仅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有检出;此外石油烃(C10-C40)和甲醛亦有检出,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地块内共布设土壤采样点位24个,主要检测项目为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及无机物(7项)、VOCs(27项)、SVOCs(11项)、附加项重金属(2项)、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8项)、邻苯二甲酸酯类(6项)和甲醛。
检测结果显示,重金属砷、镉、汞、铜、锌、铅、镍和钡均有检出;有机物中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顺式-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和甲醛均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二)地下水样品中:采样时间为2021年09月23日,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相应的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
本项目地块内共设置5口地下水监测井,共计5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平行样),主要检测常规指标(2项)、重金属(7项)、苯、甲苯、二甲苯、甲醛、锌、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多环芳烃(16项)、邻苯二甲酸酯类(3项)、氨氮和总磷。
检测结果显示,pH、浊度、总磷、氨氮、砷、汞、镉、铅、锌、钡、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甲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均有检出,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且所有检出样品的含量均未超过相应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本调查地块土壤评价标准采用《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评价标准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地下水Ⅳ类标准进行评价;调查地块土壤样品和地下水样品无超筛选值情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调查地块作为卫生医疗用地(A5)、公园绿地(G1)、商务设施用地(B2)和道路用地(S1)进行开发建设的人体健康风险可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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