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要将项目情况及建设单位、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与环评工作程序、向公众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和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进行公示。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概 要:中广核陆丰市内洋二期12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陆丰市碣石镇核电大道进厂道路东面综合楼1楼(自主申报)。项目总投资52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0万元,占地面积为2000 亩渔业养殖水面,项目设计年发电量约1.34亿度电。 本次环评的内容主要是评价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并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同时对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地址:陆丰市碣石镇核电大道进厂道路东面综合楼1楼(自主申报) 联系人:柴峰 电话:1592007581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广州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建设北路192号之十七117房 联 系 人:陈晓筠 电 话:15813545360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 主要工作内容: ① 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和调查 ② 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 ③ 水、气、声环境现状调查和监测 ④ 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⑤ 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及所担心的问题; 2)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环境信息公开后可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邮递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供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在环评工作中采纳和参考。 发布单位:中广核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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