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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近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关于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指导和规范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工作,现批准《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4—2026)。
本标准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查询。
特此公告。
本标准规定了制订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制订需求与分类、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效益和可行性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和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等要求。
详情如下: [color=rgba(0, 0, 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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