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阳光的ZQ0753 于 2026-8-25 14:17 编辑
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虎坑石场年产 5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 4 号)等相关规定,对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虎坑石场年产 5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单位: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虎坑石场年产 50 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龙塘村 现有项目环保手续情况:于 2018 年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虎坑石场年产建筑石 20 万 m³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 2019 年 1 月 9 日通过了梅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取得《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虎坑石场年产建筑石 20 万 m³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函》(梅市环审〔2019〕3 号),并于 2019 年 2 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现有项目情况:露天开采建筑用花岗岩,总生产规模为开采建筑用花岗岩 20 万 m³/a(51.6 万 t/a)。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现有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等均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各项环保工作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扩建项目情况:结合市场发展需求及矿山合规优化改造要求,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15000 万元,实施虎坑石场建筑用花岗岩扩建项目。本次扩建在现有采矿生产基础上升级改造,将原有 20 万 m³/a 的建筑用花岗岩开采产能,扩建提升至 50 万 m³/a。为落实属地矿山安全生产整改要求,杜绝违规凹陷式开采,项目优化调整开采参数:原采矿证核定开采深度标高为 + 415m 至 + 156m,存在凹陷开采安全隐患,本次改造将开采底界标高提升至 + 220m,彻底消除凹陷式开采问题,完全符合矿山安全开采规范。矿区范围优化调整完成后,矿区总面积为 0.1678km²,由 6 个拐点坐标圈定(具体拐点坐标详见表 1‑4),项目最终核定开采深度标高为 + 415m 至 + 220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梅州市梅县区南口镇龙塘村 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1907509355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州市碧航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长湴白沙水路87号316之一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1892301889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 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项目现状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公众意见收集→完善报告书,形成报批稿,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 主要工作内容 开展项目工程分析,调查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分析矿山开采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破坏等环境影响,论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措施可行性,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步开展公众参与,为项目审批提供技术依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意见,包括: 1. 对本项目建设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 对项目选址、矿区范围及开采方案环境合理性的意见; 3. 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扬尘、噪声、水土流失、生态扰动、废水、固体废物等)的意见; 4.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生态修复方面的建议; 5. 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提取码: df7y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下载填写公众意见表,选择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反馈。 我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反映,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八、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为环评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为 10 个工作日,建设单位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建设单位:梅州市虎坑矿业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