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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114.921t/a,二氧化硫排放量53.67t/a,氮氧化物排放量148.5t/a。 2025年颗粒物排放量1.48t/a,二氧化硫排放量2.026t/a,氮氧化物排放量46.074t/a。污染物排放均不超过总量指标。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废水主要包括化水站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水及仪表冷却排水、固废处置区车间及车辆冲洗废水、化验室、机修、冲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化水站废水经中和后,与余热发电循环排水、锅炉排污水汇集用作增湿塔喷水;循环水、仪表冷却清洁排水直接回用于生料磨喷水。机修、冲车、化验室废水与隔油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送入 80m³/d 生物接触氧化生化站处理,出水满足GB/T18920-2020,存入回用水池供卸车坑及厂区降尘。固废系统车辆冲洗水沉淀循环,定期连同车间冲洗废水收集后送入分解炉焚烧,全厂废水回用不外排。 | |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含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油、废漆桶及含油废包装,烟气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固废包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送入窑煅烧;沉淀池产生的污泥,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理。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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