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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金隅冀东水泥有限公司临城分公司 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我公司被列入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我公司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范围为已通过环保验收的建设内容。 | | | | | 河北临城经济开发区中兴大街南段路西(临城县临城镇南盘石村北) | | | | | | | | 许可年排放量限值为颗粒物67.32t/a,二氧化硫排放量75.46t/a,氮氧化物排放量148.5t/a。 废气排放方式为有组织连续排放及无组织排放。 | | 我公司厂区废水含各类循环排水、锅炉排污水、冲洗水、渗滤液、实验室废液及生活污水;熟料线冷却、余热发电排水经反渗透处理回用,反渗透浓水、锅炉及化水排污水用作增湿塔、生料磨补水;协同处置捞渣、洗涤塔废水循环使用,车辆与地面冲洗水及渗滤液收集过滤后入炉焚烧;化水站产除盐水供锅炉使用;实验室废液危废暂存委托处置,生活污水经地埋设施处理后绿化抑尘,全厂废水综合利用不外排。 | | 公司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含设备维护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及废漆桶,烟气脱硝装置产生的废催化剂,化验室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均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暂存间,协同处置焚烧处理。 一般固废包括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和废布袋,除尘灰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收集后送入窑煅烧;除渣系统产生的含铁物质集中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处理;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收集后协同处置焚烧处理;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 | 公司制定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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