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润滑剂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其他高分子材料用稀土助剂、环保稳定剂、润滑剂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江门市鹤山市共和镇工业东区 建设单位:江门市烨信塑料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一期工程年产3000吨钙锌复合稳定剂、6200吨聚氯乙烯稀土改性助剂、10300吨环保稳定剂、2678.095硬脂酸锌(中间产品)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郑厂 联系电话:1392306203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