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费县薛庄镇薛庄村民委员会委托我单位(山东标至信节能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地块基本情况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项目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进而识别、判断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可能性。通过调查可知,费县薛庄镇薛庄社区8#-11#住宅楼项目地块原土地地类为农用地,属于旱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该地块自1992年土地实行二轮承包后,由个人承包后至2015年进行农作物种植,包括小麦、玉米、花生、红薯、黄豆等;2015年拟规划建设薛庄社区进行闲置,2020年10月进行表土剥离、地基开挖,其中挖方土部分回填、剩余部门对项目区低洼处进行回填,项目无外土回填,同期进行主体工程建设至今,无其他使用历史。 2.调查结论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中,主要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式对地块利用变迁、地块生产活动、周边环境状况、水文地质状况等进行了系统调查。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内未从事过生产活动,不存在影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源。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居住用地建设要求,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我单位编制了本项目场地环境调查报告,现已顺利通过专家评审。《费县薛庄镇薛庄社区8#-11#住宅楼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全本在我公司办公室内放置,欢迎广大群众前来查阅。报告查阅地点为临沂市河东区陶然东路686号山东标至信集团;联系电话为0539-8166665。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TuHIspHnwCFscBbWJxh_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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