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 2021年4月6日,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依据《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 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位于邓州市彭桥镇张岗村,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土地面积6000m2(约9亩),建设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共计建筑面积5300m2,以外购的石灰岩为主要原材料,建设建筑用石生产线1条,生产规模可达年产建筑用石8万吨。项目劳动定员15人,均不在厂区食宿,实行每天单班×8h工作制,全年工作日为260d。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3.7%。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6月委托河南九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并于2019年7月20日取得了邓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的审批意见(邓环审[2019]65号)。 (三)验收范围 该项目工程于2020年6月建成并投入试运营,其配套的相关环保设施已安装完毕。本次针对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及配套环保设施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地理位置、主要产品、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等均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1)生产设备 振动筛分机:原环评中振动筛分机1台,实际建设中振动筛分机2台,可满足生产需求。 (2)废水治理设施 车辆冲洗废水:原环评中无车辆冲洗废水;实际生产过程会产生车辆冲洗废水,厂区门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并配套1座沉淀池(容积5m3),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处理措施可行。 (3)固废处置措施 沉淀池沉渣:原环评中无沉淀池沉渣;实际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沉淀池沉渣,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处理措施可行。 (4)环保投资 原环评中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5万元;项目实际环保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37万元,可满足环保投资需求。 以上变动均不属于重大变动,符合验收要求。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车辆冲洗废水:项目厂区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车轮及底盘进行冲洗,同时配套建设1座沉淀池(容积5m3),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职工生活污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1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卸料、输送及成品装车粉尘、车辆运输扬尘。 破碎粉尘:项目有锤式破碎机1台,振动筛分机2台,破碎筛分工序在生产车间内进行,分别在破碎、筛分工序设置废气集气系统(共3套),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且破碎、筛分工序设备上方安装有喷雾降尘装置,粉尘可得到有效处理。 原料卸料、输送及成品装车粉尘:项目各皮带输送设备密闭,料库密闭,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粉尘可得到有效处理。 运输车辆起尘:项目厂区道路地面硬化,并定期洒水降尘,大门口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对底盘及轮胎进行冲洗,可有效减少扬尘产生。 (三)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给料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分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约为80~95dB(A)。主要采用减振垫、隔声罩等降噪措施。同时,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强化车辆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粉尘及沉淀池沉渣。 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监测结果 企业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稳定,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实际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75%以上,能够满足国家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生产工况的有关要求。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设置1套车辆冲洗装置,对进出车辆车轮及底盘进行冲洗,同时配套建设1座沉淀池(容积5m3),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2m3)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上、下风向监测点位中的颗粒物的监测浓度范围为0.189-0.31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破碎筛分工序袋式除尘器出口颗粒物监测浓度范围为3.9-4.7mg/m3,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东、南、西、北厂界监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3-56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3-46dB(A),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高家的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0-5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41-42dB(A),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除尘器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后外售综合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一般固废处置措施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要求。 5、总量控制指标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水、废气不设置总量控制指标,符合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该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破碎筛分工序粉尘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四周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四周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周围敏感点高营的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 1中2类区标准要求;一般固废处置措施可以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影响不大。 六、验收结论 经核查,邓州市龙誉建材有限公司石材加工项目环评手续齐全,技术资料完善,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各项外排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环保意识,认真落实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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