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anhao 于 2021-11-26 15:12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保部公告2018年9号,现将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出水水质由一级B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建设项目 地点:景洪市江北片区东南角勐罕公路侧澜沧江北岸 建设单位:景洪市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景洪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位于景洪市江北片区东南角勐罕公路侧澜沧江北岸,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0°49′50.33″、北纬22°00′17.93″。厂区占地面积20484.34m2,包括生产区和管理区,其中,生产区为主体工程,包括粗格栅区、污水提升泵房、细格栅区、旋流沉沙池、MBR生化池、紫外线消毒渠、储泥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水质监测房等;管理区包括变配电室、仓库及机修间、门卫室、办公楼等。污水处理厂采用MBR工艺,处理规模为近期(2022年)6000m3/d,远期(2030年)12000m3/d。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联系人:孙启远 联系电话:1836421166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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