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镇市宏旭家畜养殖场年出栏30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北镇市宏旭家畜养殖场现已委托辽宁乔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北镇市宏旭家畜养殖场年出栏300万只肉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次公示,北镇市宏旭家畜养殖场特向公众公示如下环境信息: 本项目占地面积86671平方米,生产设施建筑:鸡舍18栋,附属设施:库房、办公室、工人宿舍、消毒室、配电室、维修间,配套设施:干粪棚和三级沉淀池。年出栏肉鸡300万只。 1台8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共2台、一备一用)燃烧后产生的烟气(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处理效率99%的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3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鸡舍、三级沉淀池、干粪棚产生的恶臭气体(主要为NH3、H2S、臭气浓度)经改进饲料、车间通风、喷洒除臭剂、绿化等处理,废气排放满足排放标准。 鸡舍冲洗废水排入三级沉淀池暂存,施肥季作为肥料回用农田,不外排;锅炉排污水用于厂区绿化;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回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 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噪声采取措施满足排放标准。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3rraOT2WkLcGPkqHwBABQ提取码:3mpq 纸质报告查阅方式:北镇市宏旭家畜养殖场。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学校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84647718@qq.com)、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提交公众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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