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万辆乘用车建设格栅清洗间配套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东风汽车(武汉)有限公司根据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的有关要求,结合编制的《15万辆乘用车建设格栅清洗间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对公司本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场检查。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验收检查组认为,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建设实际情况及《15万辆乘用车建设格栅清洗间配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5万辆乘用车建设格栅清洗间配套项目位于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1118 号(黄金口产业园),建设总投资约350万元人民币,主要建设内容为格栅清洗间,建筑面积486m2,设置2台热洁炉及高压水冲洗系统,年清洁15万辆份树脂涂装和车身涂装格栅治具的清洁能力。
二、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热洁炉废气,项目热洁炉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以及油漆(干膜)分解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VOCs,项目2台热洁炉废气各经一套热交换器+水喷淋+水汽分离+低温等离子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和冶具冲洗废水,冶具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与废气处理设施废水一起,依托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南太子湖协议进水标准后,经市政管网进入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车间行吊、高压冲洗水枪、水泵、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值为60~70dB(A)。治理措施:①工程选择性能好,噪音低的及消音隔声好的设备;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往往增高;③设备安装时对各个产生噪声点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音、减振措施;④对于主要产噪设备采取减震防震措施,如安装橡胶垫。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含漆渣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12“涂料、染料废物”,产生量为10t/a。治理措施:危险废物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统一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已按要求进行了防渗、防风、防雨措施,设置了导流沟,内部危废分区放置,建立了危废台账制度。
三、验收调查结果
经现场检查,该工程环保投资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监测时间为:2021年11月23~24日,监测期间项目设备运行正常。验收监测结果表明: 1、验收期间工况 根据东风汽车(武汉)有限公司出具的工况证明,项目监测期间内正常生产,生产工况为80%,大于75%,满足环保竣工验收监测要求。企业工况说明见附件5。 2、废气 项目热洁炉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VOCs排放速率、排放浓度,以及无组织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均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车间外无组织监测点VOCs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标准限值要求。 3、废水 厂区废水总排口pH、SS、COD、BOD5、氨氮、石油类均达到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与东风公司签订的协议标准要求。 4、噪声 项目厂界昼、夜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含漆渣污泥,为危险废物,危废代码HW12,项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存储,定期交有资质单位——武汉新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处置。 6、排放总量 项目所需总量指标从《东风雷诺汽车有限公司15万辆乘用车建设项目》总量指标中调剂,无需新增总量调剂指标。 根据验收监测数据核算,本项目验收废水污染物COD、氨氮,废气污染物烟粉尘、SO2、NOx、VOCs排放总量均满足环评总量指标要求。 四、验收现场检查意见
建设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竣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要求,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基本完善。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五、征求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考虑本项目影响范围,以项目周围村庄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等。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对您的影响程度;
(2)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水对您的影响程度;
(3)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噪声对您的影响程度;
(4)项目生产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对您的影响程度;
(5)其它建议和要求。
六、验收公示反馈
(1)公众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风汽车(武汉)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 1118 号(黄金口产业园)
联系人:陆经理
联系电话:027-84536863
电子邮箱:lujz@dfmwh.com.cn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请于本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在本项目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公告内容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即2021年12月23日至2022年1月18日。 东风汽车(武汉)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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