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第三轮)信息公示 1 总则 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湖南省 2021 年度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名单的通知》湘环办〔2021〕312 号,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将在2021年开始启动清洁生产审核(第三轮)工作。现依法向公众公示我公司产污排污状况。我公司郑重声明: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法律责任。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周浩 地理位置:湖南省株洲市建设北路1号 3.2 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况(2020年) 3.3 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2020年) 3.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的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主要包括SCR失活脱硝催化剂、废油(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汽轮机油等)等,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并通过如株洲市生态环境局石峰分局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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