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验收监测并自行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 收依据之一。 投诉电话:12369 基本信息
开工建设日期:2018年10月11日
试运行日期:2020年8月8日
竣工验收日期:2021年12月29日
项目名称: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3幢西5楼
建设单位: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神农路6号3幢西5楼,项目地理坐标为东经113°30’39.56”,北纬22°33’43.19”,项目生产车间所在建筑物共有5层,1楼、2楼为空厂房,3楼为缪斯生物科技公司,东侧为中山市明峰医疗器械公司。项目东面是智慧健康小镇工业区;南面是智慧健康小镇工业区;西面为在建厂房;北面为广东曼可顿食品有限公司。项目主要从事固体培养基、液体培养基的混合分装生产。用地面积为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00平方米。项目组成为主体工程、运输工程、办公生活、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现有员工25人,年产固体培养基30吨、液体培养基2万升。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档案资料齐全。
(一)废气处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培养基投料、液体培养基投料搅拌工序粉尘(控制项目为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纯铝袋包装烟尘(控制项目为颗粒物)整室收集后通过1条28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处理设施
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中山市火炬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三)噪声处理设施
①、选用噪声低的生产设备并合理的安装、布局。②、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③、通风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综合处理,通过安装减振垫,风口软接、消声器等来消除振动产生的影响;④、原材料搬运过程,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突发噪声产生。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本项目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石英砂、废膜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相关单位回收处理;回收粉尘、废药勺、软管、移液管、移液枪头、玻璃器皿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深圳市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企业制定了《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备案)。
三、验收监测结果
广东高普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高普检字No:(2021)第YS0016号)表明: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负荷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
(二)废气
固体培养基投料、液体培养基投料搅拌工序粉尘、纯铝袋包装烟尘,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废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要求;清洗废水收集后委托中山市黄圃食品工业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转移处理。
(四)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北面一点、西面一点、南面一点、东面一点)环境噪声昼间所有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为达标排放。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环评及批复均未对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
(六)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文件,项目无需公共意见调查。
(七)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环评报告及批复未对处理效率提出明确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听证申请。 中山康天晟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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