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18409487558 于 2022-1-5 18:01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碌曲县畜禽粪污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及2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碌曲县畜禽粪污回收网络体系建设及2万吨有机肥生产项目 地点:碌曲县玛艾镇玛艾一组 建设单位:碌曲县瑞丰草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原环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颗粒状有机肥生产线和粉状有机肥生产线、发酵车间:发酵和秸秆粉碎、库房、原料堆棚)、辅助工程(办公区)、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目前实际建设内容除颗粒状有机肥生产线和秸秆粉碎工序未建设,且后期不再建设外,其余与环评一致。 公示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022年1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拉总 联系电话:13909413921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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