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县良繁中心(2018-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1年3月,伽师县畜牧兽医局委托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伽师县良繁中心(2018-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了《伽师县良繁中心(2018-20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前往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查阅。 联系人:胡倩 联系电话:15739108877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被征求意见的对象包括可能受到建设项目直接影响的公众。具体公众范围为伽师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邮箱,或以电话等形式对工程建设、环境影响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本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伽师县畜牧兽医局 建设单位联系人:艾克拜尔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279727288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经济开发区深喀大道总部经济区川渝大厦2层213号 环评单位联系人:胡倩 环评单位联系方式:15739108877 评价单位邮箱:38294425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伽师县畜牧兽医局 2022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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