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庆恒岳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岳公司”) 氧化锌车间位于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龙潭乡龙潭村老厂坪,占地面积约 24339m(约 2 36.5 亩),调查地块在 2008 年前为荒地, 2008 年,建设恒岳氧化锌冶炼厂,主要采用氧化锌矿和原煤生产氧化锌粉;企业于 2013 年停产后场地闲置; 2020 年,重庆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地块西南侧原办公楼作为项目部临时办公场地。
(2) 目前,地块中部生产区建构筑物已拆除;地块西侧及南侧现遗留办公楼、篮球场、库房以及部分生活区相关的建构筑物;地块东侧为冶炼废渣堆存区,冶炼废渣已外运进行综合回收利用,该区域现已进行种植土覆盖;除地块西南侧办公楼被重庆亿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尚在使用外,地块内其余区域均处于闲置状态。评估地块暂未纳入城乡规划,保守考虑,按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中第一类用地进行评估。
(3) 2020 年 5 月,我单位对调查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及样品采样工作,初步调查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的要求,采用系统网格(40m×40m)布点法进行点位布设,点位位于网格交叉点,共计布设 17 个土壤采样点位,另外采集 2 个回填土样品, 共送检了 36 个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监测因子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 1 中所有项目 pH、锌、锡、总氟化物和石油烃(C10-C40);另外于 2 个槽探土坑中采集浅层滞水,监测因子包括监测因子包括 pH、砷、汞、铅、镉、铜、锌、硫化物等。
(4) 初步调查结果表明,以建设用地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进行评估,所有样品中部分重金属浓度均超过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因子为铅、砷、镉、汞、锌。所有样品中铅含量均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管制值, 部分样品中砷、镉、汞、锌含量超过第一类用地风险管制值。调查结果表明恒岳氧化锌地块当前土壤环境质量不满足第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阶段。
(5) 2020 年 12 月 24 至 2021 年 1 月 4 日,我司实施了详细调查现场采样工作;初步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土壤重金属超标较为严重,详细调查阶段采用系统网格(40m×40m)布点法布设了土壤点位 15 个,点位位于网格内部。详细调查阶段所有点位均钻探至基岩层,钻探完成后,经过 24 小时以上的水位观测,钻孔中未见地下水。详细调查阶段共采集并送检了 99 个土壤样品, 监测因子包括pH 以及超标因子砷、铅、镉、锌、汞。详细调查结果表明, 仅 1 个土壤样品中关注因子(砷、铅、镉、锌、汞)含量未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砷的样品超标率为 99%,铅为 92%,镉为 9%,锌为 12%,汞为 50%。
(6) 2021 年 1 月 25 日至 1 月 27 日,我司实施了对照点样品采集工作。在评估地块周边区域,共计布设 30 个对照点位,其中 20 个点位采集剖面样, 10个点位采集表层样,采集并送检了 69 个土壤样品, 所有土壤样品均监测了砷、铅和总汞含量,部分样品监测锌和镉。检测结果表明, 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砷含量顺序统计量的 95%的分位值为 30.5mg/kg,铅为 164.4 mg/kg,总汞为 1.15 mg/kg;土壤中锌浓度范围为 15~93 mg/kg,镉浓度范围为 0.024~0.272 mg/kg。
(7) 风险评估表明, 该地块基于第一类用地性质,土壤受到砷、铅、镉、锌、汞污染,其风险超过了人体健康可接受的风险水平。综合考虑环境健康风险、背景值校正以及当地经济技术发展情况, 确定了地块土壤污染物的修复目标值为:砷的含量为 40mg/kg、 铅的含量为 426mg/kg,汞含量为 8mg/kg、镉含量为 33.85mg/kg、锌含量为 15017 mg/kg。 根据本项目所确定的土壤污染因子修复目标值划定污染区,本地块共划定十七个污染区域,污染面积为 24339 平方米,污染土壤的方量约为 31.38 万立方米,污染因子包括砷、铅、镉、锌、汞。环保主管部门应将该地块纳入污染地块名录进行管理,并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及时上传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并将评估报告主要内容通过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2)开展区域调查
根据本地块初步调查和详细调查的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中重金属含量非常高,出现了全厂区超标的情况,且污染深度均已至底部基岩,而恒岳氧化锌车间在地块内生产的时间较短,企业氧化锌冶炼矿及原煤、原矿、冶炼渣的堆存可能会对土壤表层造成一定的污染,但影响范围及深度有限;究其原因,调查地块出现全厂严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源于区域问题,老厂坪矿区具有悠久的开采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明朝万历年间,调查地块上游冶炼废渣中的重金属经雨水长期淋溶极易迁移至氧化锌车间土壤环境中。建议尽快开展区域性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和水文地质专项调查,及时移除或者清理上游的污染源。
(3)做好地块管理工作
地块相关负责单位应提前在风险管控范围内做好标识,设置标识牌,防止不值情人员随意扰动管控范围内土壤而造成不必要的风险。由于风险管控范围内的土壤有一定的风险性,该部分土壤不可用于种植植物、不可食用、不可随意转移至其他地点而造成污染物迁移。地块相关负责单位或责任人应当做好场地的管理工作,防止不知情人员将管控范围内土壤用于种植、食用等用途。
(4)实施风险管控
土地使用劝人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并结合地块相关开发利用计划,有针对性的实施风险管控。 调查地块暂不开发利用,且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应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并由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划定管控区域的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并 杜绝地块污染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工程措施包括阻隔、堵截、覆盖等,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
组织开展土壤、地表水等的环境监测,督促相关责任主体编制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实施。
风险管控建议选取制度控制和工程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将地块污染物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其中制度控制为通过限制人员活动类型或活动区域,制定和实施各项管理措施,减少或阻止人群对地块污染物的暴露。
风险管控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从业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效果评估报告,同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所在地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实施后期管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按照要求实施后期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