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高岩水库电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东安县高岩水库电站项目 (2)项目性质:补办环评项目 (3)建设内容:高岩水库水电站位于湘江一级支流紫水河上游的紫溪镇高岩村,于1991年9月开始建设,1996年5月建成投产发电。电站为坝后式开发,属于国有电站,于2014年6月完成增效扩容改造,原装机容量为5000kW(2×2500kW),2014年增效扩容将2台2500KW机组扩容至2台2700KW,水轮机型号为HLTF120-HL-100,发电机型号为SF2700-12/2150,设计水头47.6m,设计引用流量13.36m³/s,2017年增设1台160KW机组作生态机组运行,现装机3台,总装机5560kW(2×2700kW+160kW),年均发电量1554万kW∙h。 2、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安县高岩水库电站 地址:东安县紫溪市镇高岩村 联系人:唐拥军 联系方式:0746-4385273 3、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永州蓝海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清桥路远志新外滩七栋606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3627316767 4、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见下图 收集资料——现状调查与监测——编制报告——专家评审——环评批复 2)主要的工作内容: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预测评价项目对各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各项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特别是受建设项目影响区域的公众)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2020年9月4日~2020年9月14日)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意见反馈邮箱:569193904@qq.com
建设单位:东安县高岩水库电站
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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