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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hy 于 2022-3-28 22:28 编辑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泰和路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泰和路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
建设单位:天津市金晟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 104 国道与南运河改道河交口西北侧
公示内容:泰和路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28日-2021年04月19日(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史工
联系方式:1862251690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泰和路雨污水合建泵站工程验收--公示.pdf
(4.94 MB, 下载次数: 72)
泰和路泵站验收意见.pdf
(2.09 MB, 下载次数: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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