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园住宅建设项目(一、二期)位于宝鸡市凤翔区雍城大道西段,地块外北侧紧邻雍城大道,东侧紧邻大明珠家居建材城及秦武南路,隔路为陕西永乐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南侧紧邻凤翔区体育局和雍城大院,西侧紧邻恒源华府小区。该地块在2012年之前为农用地,2014年政府将该地块征收以后出让给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用途为工业用地;2020年11月,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凤翔区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该地块被政府收购;2020年12月17日与凤翔区自然资源局与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凤翔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凤翔区自然资源局已挂牌方式将地块出让给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1年1月11日凤翔区自然资源局与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出让合同(凤自然出字[2021]04号):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出让方式取的该地块的使用权;2021年1月15日与凤翔区自然资源局与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凤自然巡字[2021]04号):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的了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凤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凤翔区城西拟出让地块规划指标的函》(凤住建函[2019]283号)(2019年12月26日):区块七:雍城大道、秦武路、凤灵路秦公路围合区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和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根据凤翔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凤翔区“玫瑰园”住宅和商业项目总平面审查意见的函》:该宗地占地面积为59565m2,规划为商业用地14969.8m2,居住用地44595.2m2。 2021年3月26日,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证(陕【2021】凤翔区不动产权第000088号);2021年3月16日取的玫瑰园住宅建设项目(一、二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然地字第[2021]004号);2021年4月20日取得玫瑰园住宅楼项目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凤规建字第[2021]04号);2021年7月14日取得玫瑰园住宅楼项目二期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凤规建字第[2021]14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査和土壤环境准入管理的通知》(陕环函〔2021〕123号,2021年4月28日)中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以来,没有按照规定及时开展调查的地块,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补充调查,已实际开发利用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现状调查”,玫瑰园住宅楼项目已于2021年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依据规定补充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陕西京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等技术文件,于2022年4月3日进行现场踏勘和委托单位的初步交流。于2022年4月5至4月15日进行了详细的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在尽可能充分收集地块相关资料、进行现场探勘的基础上,结合人员访谈结果,按照相关技术导则和规范的要求,编制完成了《玫瑰园住宅建设项目(一、二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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