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调查地块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南、沂州路东,该地块东西长72.85-126.47m,南北长193.16m,呈“刀型”,占地总面积19423.87m2(29.14亩)。根据东营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地类(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设施用地。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次工作主要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和分区布点法相结合的布点原则,在场区内外共布设了7个土壤采样点,采集25件土壤样品(其中3个对照点样品和3个平行样)。本次调查布设了4个地下水采样点,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其中1个平行样)。 土壤样品分析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及石油烃(C10-C40),地块内土壤样品中各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水质分析指标包括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及石油类,共38项。地下水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总硬度、浑浊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锰、钠、硫酸盐、氯化物、氨氮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要求,地下水中石油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要求。对比场地内外检测结果来看,场地内超标指标与场地外超标指标基本一致,场地内外地下水水质未见明显差异。 综上所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南、沂州路东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相关要求,调查地块可按照规划用途进行开发。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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