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海珠区工业大道中石岗路14,16号第九幢地块 占地面积:约为10211.49平方米 地理位置: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石岗路14,16号大院 土地使用权人:广州新绣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公园绿地。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调查缘由: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园绿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初步采样调查 整个调查地块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9个,采样深度大于5.0米,共采集土壤样品36组,检测项目包括①土壤基本理化性质:pH 值、含水率;②重金属 7 项(砷、镉、铜、汞、镍、铅、六价铬);③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 项);④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⑤石油烃(C10-C40);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检测项目包括①常规指标与重金属共9项;②挥发性有机污染物(27项);③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④石油烃(C10-C40)。
三、初步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活动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对人体健康风险未产生危害。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海珠区工业大道 石岗路14,16号第九幢地块可达到第一类用地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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