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路灯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告 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路灯项目验收工作已基本完成,我公司为了广泛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有关环境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性质及建设地点 项目名称: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万套路灯项目; 建设单位: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乐市分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乐市马头铺镇石家庄村东。 二、项目投资、占地和生产规模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3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1.15%; 项目建有生产车间、库房、办公室及附属设施等,项目实际年产2.5万套路灯。 三、环境影响及治理情况 1、本项目厂房已建成,仅在车间内进行环保设备安装及调试,剩余施工量较小,因此,施工期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治理措施: ①废气: 项目喷塑工序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与烘干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密闭管道引入1套“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项目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焊接、切割、打磨产生的颗粒物采用焊烟净化器处理,车间密闭。 ②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职工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运行噪声,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钢板边角料,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除尘灰,喷塑工序除尘器除尘灰(废塑粉)、不合格产品和职工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 剪板下脚料、钢板边角料、移动式焊烟净化器除尘灰、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处理;喷塑工序除尘器除尘灰(废塑粉)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间,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定期处置。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乐市分公司 联系电话:15931111303 联系人:乔晓明 五、验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验收单位: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乐市分公司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乐市马头铺镇石家庄村东 联系电话:15931111303 联系人:乔晓明 六、征求公众意见途径 欢迎公众就本项目涉及环境问题事项提出宝贵意见,公众可将意见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采用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验收单位反映。 河北乾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新乐市分公司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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