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武安市康达肉禽有限公司地块
本次调查地块位于武安市北环路北侧,西北距骈山乡 600m,东南距河渠村 700m,地块南侧为北环路,西侧为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东侧与同安街相 隔临街商铺和民居,北侧为武安市明芳钢铁有限公司,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4° 12′26.4740″,北纬 36°42′25.1515″。 地块内西侧为原武安市鸿浩气体有限公司,2004 年投产,其前身为武安市鸿浩社会福利气体厂,主要从事溶解乙炔生产,2005 年停产;地块内东侧为原武安市康达肉禽有限公司,2008 年投产,主要从事肉鸡加工、存储及销售,仅生产半年左右,后一直处于停产状态,2009 年作为鸿浩气体有限公司仓库库使用,后一直闲置。地块历史使用变化不明显,现状为停产空置,建筑物未拆除,2022 年拟进行收储,根据武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武安市四龙庙街东侧、北环路北侧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该地块将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 武安市康达肉禽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阶段布设土壤点9个(含地块外背景点 1 个),监测结果表明:各点位的污染物均未超过筛选值标准,所以不存在土壤关注污染物,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推荐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工作内容与程序,本次为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武安市康达肉禽有限公司地块不存在土壤关注污染物,因此不需要进行第二部分的详细调查及第三部分风险评估或土壤修复,该地块土壤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及河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0)、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因此本地块无需启动风险评估。该地块拟作为居住用地,根据检测结果分析,本地块达到第一类用地标准,因此本地块可作为居住用地使用。 虽然本次调查存在一定限制条件和不确定性,但总体分析来看,这些限制因素和不确定因素对调查结论影响是可控的,不影响调查的总体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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